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乒乓球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会领导下的群众性体育组织,实行协会会员制。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以球会友、增强体质、健康工作、健康生活”。即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乒乓球爱好者提供一个稳定而融洽的交流球艺、共同进步的平台;丰富业余生活,不断提高乒乓球水平,增强会员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具有一定乒乓球水平的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承认本章程,按期交纳会费,均可申请注册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有参与本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2、有优先获得教练指导帮助、提高球技的权利;
3、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本协会重要事务的权利;
4、对本协会工作和决定有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有异议时,可保留意见和向上级组织反映;
5、有退出协会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按时交纳会费,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2、关注协会的工作和发展,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纪律,不无故缺席或退出;
3、喜爱乒乓球运动,有提高自身球技的愿望,彼此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学习;
4、爱护运动场所和体育设施,按分工自觉清扫,保持活动场地洁净卫生;
5、执行本协会的决定,完成本协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 注册程序
1、到协会秘书长处报名,填写《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乒乓球协会会员注册表》,交至秘书长。
2、交纳会费20元/年。
3、完成上述两项,即成为正式注册的协会会员。
第八条 除名
会员不履行会员的基本义务,出现严重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影响协会乃至学校声誉者,协会理事会有权将其除名。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九条 协会民主选举产生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1人、理事2—5人,上述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及时进行补选。
第十条 协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协会实行民主集中的议事组织原则
第十二条 协会负责人主要职责
协会主席: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
协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分管协会工作。
秘书长:协助主席做好协会日常工作及内外事务协调工作;管理协会活动经费;制定协会年度活动计划并进行总结。
理事:各类比赛的组织;负责训练及场地的保证;活动的宣传报道;对外联系;协会其它事务性工作。
第四章 活动与经费
第十三条 协会主要的活动任务
1、协助校工会组织校内教工各种形式的乒乓球比赛;
2、协助校工会组织球队参加上级举办的乒乓球比赛;
3、组织协会内部的训练和比赛;
4、组织同其他学校等单位的乒乓球协会的交流和比赛,切磋球技,开阔视野,增加友谊;
5、安排教练对希望提高的会员进行辅导;
6、定期指导我校学生的乒乓球活动。
第十四条 经费来源和使用管理
协会活动经费主要是学校工会支助和个人会费等。
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由秘书长负责。经费使用情况年终向全体会员报告,并接受审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乒乓球协会。(2016年6月修订)